本报讯(记者张红中 通讯员李巍 )1月13日下午,记者从商洛市交警支队获悉:该支队蓝商高交中队商南执勤点民警,依法向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乘客开出首张罚单。
13日,商洛市交警支队负责人告诉记者, 近期商洛市发生多起道路交通事故,因车上乘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造成了多人伤亡的严重后果。1月13日8时,民警发现一辆面包车时速达到106KM/小时,同时副驾驶一名女乘客未按规定系安全带,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执勤民警随即将其拦停,在对两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之后,对驾驶人胡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警告,对乘车人徐某某“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乘坐机动车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八十九条之规定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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