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喆)为进一步严肃帮扶工作纪律,近日,丹凤县出台“六必须”规定从严脱贫攻坚帮扶干部日常管理,确保“百日会战行动”取得实效。
队伍必须过硬。坚持“选硬人、硬选人”,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能力不强、工作不优、政策不清的坚决予以召回,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选派的一律给予组织处理,严禁选派退休、临退休干部和临时聘用人员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
管理必须严格。对“四支队伍”加强日常管理、严格工作制度,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挂名走读、擅自离岗、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一经查实,本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等次,追究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镇办党委书记主体责任,对因病因事请假超过20天的一律召回,由派出单位重新选派。
学考必须见效。坚持开展“学考讲评”活动,每周至少组织全体“四支队伍”、帮扶干部集中学习一次脱贫攻坚政策、开展知识测试。对扶贫政策不清楚、知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全县通报,进行警示谈话,组织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由县纪委监委按照“十条铁律”予以处理。
保障必须到位。对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工作经费足额发放,不得挪用、截流,关心关爱驻村干部,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切实解决驻村实际困难和问题,并定期组织体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放生活补助,加强工作生活保障。
责任必须共担。实行联合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村两委负责人、帮扶部门负责人任务共担、考核同步、责任同负、奖惩同领的工作机制,对出现问题、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一律同步取消村、帮扶部门和“四支队伍”成员、帮扶部门主要负责人本年度评优资格,直接予以组织处理。
问责必须从严。对出现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作风漂浮“两头跑”,帮扶干部工作走形式、弄虚作假,帮扶村未按期对标完成工作部署、任务要求的,县管科级干部由县纪委监委直接查处,一般干部由所在镇办党委或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予以组织处理;涉及中省市驻丹单位、帮扶干部的,由县委组织部以正式文件直报其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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