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建煜陈杰)近日,丹凤县人民法院寺坪法庭借助改革的东风,主动延伸家事审判职能,向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发出了首份离婚证明书,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
据了解,丹凤法院发出的首份离婚证明书出发点在于,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最终通过判决书或调解书来证明双方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而判决书或调解书上多少都会涉及当事人的婚恋史、感情破裂的原因及子女、财产、债务情况等个人隐私。当事人日后在办理财产过户、贷款、购房等事项时不得不出具法院的裁判文书来证明其婚姻状况,将个人隐私公诸于他人面前,不但会造成当事人尴尬,还极易造成个人信息泄露,且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有时可能页数过多,给当事人的保存和携带也造成了诸多不便。
而离婚证明书上仅涉及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如双方姓名、年龄、裁判文书案号和法律文书生效时间,不再涉及当事人离婚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个人隐私问题。发放离婚证明书,不仅能够有效保护当事人隐私,而且有利于当事人保管、携带。
今年以来,丹凤法院被上级法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从首次发出人身保护令到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再到离婚证明书,丹凤法院立足工作实际,先行先试,不断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探索家事审判机制创新,从打造柔性家事审判服务中心,组建亲和家事审判团队,到有效链接诉调对接“丹凤模式”,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试图创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家事审判改革新路子,进一步提高化解家事纠纷的审判效率、工作效果和社会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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