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闹到了法院,结果当事人拿到的不是离婚协议书,而是一份离婚冷静通知书。现在陕西省高院就这份“特别”的通知书进行了通报。
离婚前先冷静三个月
“80后”的王某和卢某婚后育有一女,但两人经常互不理睬,长期处于冷战状态。这种情况让原告感到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遂向法院起诉结束这段婚姻并请求婚生女由其抚养。
宜君法院五里镇法庭办案法官深入了解之后发现,夫妻双方均没有原则性过错,主要矛盾在于彼此之间的沟通少、不信任。经法官长时间的思想疏导,原被告自愿先冷静三个月,于是法庭决定发出了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而今年7月4日,丹凤县法院庾岭法庭发出该法庭的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这也是公开报道的陕西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陕西四地法院确定全国试点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推行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的改革试点工作,并下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从去年5月起,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118个中级、基层法院试点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探索建立家事案件冷静期、心理测评干预、案后跟踪回访制度,创新预防化解家庭矛盾机制。在最高法确定咸阳、铜川、西安、志丹四地法院试点的基础上,陕西确定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2个基层法院作为省试点法院。
根据一段时间的尝试,各试点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探索均取得显著成效,耀州区法院家事法庭调解和好的比率达80%,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调撤率达78%,意味着在这两个法院,多数来诉讼离婚的小两口都和好如初,多数家庭纠纷都得到了解决。
三秦都市报记者了解到,陕西省大部分试点法院都建立了专门的家事审判组织机构。耀州区法院成立了家事法庭,蒲城县人民法院依托少年审判法庭开展家事审判,其余试点法院均设立了家事审判合议庭。配备的家事审判庭(合议庭)成员都有过婚姻经历,并善于做群众工作,而且合议庭中至少要有一名女性法官或人民陪审员。另外,在陕西省全面推行的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
“随着改革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也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与不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树业介绍,目前各试点法院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司法、妇联、老龄委、基层社区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有效化解家事矛盾纠纷的社会合力。但是,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运作仍然不畅。虽然部分试点法院筹建了家事调解委员会,选聘了家事调解员,但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度并不高。
从法官角度看,投身家事审判的动力仍显不足。耀州区法院院长李斌说:“法院内部长期以来认为家事案件技术含量低,导致部分法官不愿长期从事家事审判工作。同时,由于冷静期、判后回访等制度会带来额外工作量,一些法官对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
本报记者石喻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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