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周鹏华 记者 齐卉)近日,丹凤县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表兄妹结婚案件,并依法宣告为无效婚姻,引起群众广泛热议。
丹凤村民刘某与李某系表兄妹,自小相识。2010年2月在双方并无感情基础的情况下,经两人的外婆、舅舅撮合,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2012年1月29日,迫于父母的压力,两人隐瞒了表兄妹关系,在丹凤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同居生活两年,未生育子女。2014年正月刘某外出打工,年底从外地回来后,便长住娘家不归,李某多次叫其回家,被刘某拒绝。前不久,刘某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决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
法院受理后,经过调查了解双方确系表兄妹关系,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于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情形,应属无效婚姻。通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讲解,刘某和李某也认识到他们的婚姻是一起错误的结合,如果生育子女将有可能带来遗传疾病。最后,法院依法宣告李某和刘某为无效婚姻,并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就彩礼、债务等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
一名办案法官说,老表结婚“亲上加亲”,这种思想和认识,不仅是错误的也是违法的。它折射出农村的普法宣传还留有死角,偏远山区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一些不懂法的“好心人”乱点鸳鸯谱,办下糊涂事,促成了无效婚姻案件的产生。通过该案的处理,不仅给双方当事人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也给关注此案的群众起到了一次普法教育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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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丹凤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