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半岛全媒体记者尹彦鑫蒋凯
把车借给朋友,出了事故自己该不该担责?货品退回后,对方却以没有收到货物为由拒绝退款该怎么办……生活中难免会发生权益被侵犯的情况,自己的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债权被侵犯后,如何正确维权至关重要。3月29日上午,山东理证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赵超越和鲁丰盛做客半岛问法热线,在线解答市民遇到的各类问题。
如今,马路上网约车等营运车辆众多,与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跟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上午9时30分,半岛问法热线接到了市民李女士的来电:“前一阵我驾车跟一辆网约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不大,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由于是我的全责,我的保险公司就支付了双方的修车费用。”李女士表示,“但是没想到,一段时间后,对方司机跟我要车辆停运费和误工费,我觉得很奇怪,我应该给对方这些钱吗?是不是应该由保险公司来赔付?”
赵超越律师表示,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营运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损害,被损车辆在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的损失,“营运车辆每天都要负担一定的营运费用,若发生交通事故,营运车辆仍要支付等量的营运费用。所以若与营运车辆相撞,过错方除了需要负担车辆的修理费用,还必须承担对方的车辆停运费以及司机的误工费。”
赵律师表示,是否需要赔偿停运损失及误工费需要进行以下判断,“首先车必须要有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必须有从业资格证才可以从事营运。其次,运营车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损失,比如支出发票、收入、运营日收入证明等。过错方承担多大程度的责任需要根据过错比例分担。”
赵律师表示,虽然与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与一般私家车发生事故后赔偿内容不同,但是如果机动车投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这个损失仍由保险公司承担,“营运损失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一部分,如果责任者投保交强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其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若保险公司抗辩,认为依据第三者险合同中‘停运损失不予赔偿’条款,应当认定免除保险人责任的,保险公司应证明尽到了明确说明义务,否则该免责条款不生效,保险公司不能免责。”
当天,鲁律师接到了市民刘先生的咨询电话:“我工作中被烫伤,经医院诊断为重度烧伤,之前跟单位签署了协议书,但我认为自己被公司忽悠了,协议书明显不公平,赔偿数额太少了,我该怎么办?”鲁丰盛律师表示,可以找权威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协议书明显不公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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