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半岛全媒体记者尹彦鑫蒋凯实习生任日月
丈夫私下借钱炒股却欠下天价债务,妻子应不应该一起偿还?婚内贷款买房,离婚后房子和贷款该怎么处理?3月8日,半岛“问法热线”聚焦“婚姻家庭纠纷”,上午九点刚过,电话就响个不停。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的刘之曈律师和白雅娟律师在现场进行了热线接听,针对市民所反映的问题给出了合理的法律建议。
“我和丈夫结婚19年了,有一天,我突然收到了法院的十张传票,我竟然成‘被告’了。后来我问了丈夫,是他之前私自向同事借款540多万元用来炒股,还以个人的名义打了欠条,定了12%的利息。结果现在全亏进去了,现在人家就让我和他一块还这笔钱,我要和他一起还吗?”刘女士打来电话咨询。
针对刘女士的问题,白雅娟律师给出了相关法律建议。“虽然这笔借款发生于刘女士和丈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是不能就此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首先,本案的借条由丈夫个人签署,刘女士没有在借条上签字也没有事后追认,不构成共同借款的意思表示;其次,这笔借账的数额较大,且借条约定了高额利息,与正常家庭生活所需明显不符;再次,丈夫在收取相应转账之后,钱款直接流向丈夫名下的股票账户,从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
白雅娟律师说,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此,刘女士的丈夫这笔欠款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自然也就不需要刘女士和他一起偿还。
白雅娟律师认为,离婚不仅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最重要的还是孩子。父母之间产生了裂缝,对孩子也会造成很大的伤害。所以,夫妻之间一定要多沟通,把能解决的问题尽早解决。
“当然,出轨、家暴的情况也是有的。一但出现这种情况,尤其是女性,更要注意保护好自己,采取合法的手段及时搜集相关的证据,特别是家暴的情况,要及时报警,并做好笔录,这就相当于在警方那边留存了相关的证据,同时也是在为后续的婚姻关系判决离婚诉讼提供了一份助力。”白雅娟律师针对市民所反映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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