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借款人没有根据其与陈孟禹签订的《 借 款抵押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息及支付违约金,现将其债权转让给山东海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山东海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偿还本息及支付违约金的义务,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履行连带清偿责任,特此公告。
通知人和公告人:陈孟禹山东海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6日
本次公告催收的名单如下:(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借款人赵方连身份证号
37012219681129081X
借款日期20121210到期日
20130109
借款本金142万担保人备注合同编号HX20121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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