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飞(左一)和调解员讨论案情。主持开庭
“今天这个案子,原告的年龄比较大、行动不方便,所以咱们尽量今天一次性把调解工作做完,把应该签署的材料和笔录全签好,让当事人只跑这一次……”4月21日上午,针对当天要展开调解的一起案件的注意事项,市中区法院七贤法庭法官刘鹏飞正在仔细叮嘱着调解员。
市中区法院机关党委始终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党建”,不断找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的结合点,法院多次荣获全省优秀法院、全省公正执法先进集体、全国优秀法院等称号。近日,七贤法庭对一批某小区业主要求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案件审理的过程,更是有力践行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
支部大会上的讨论
怎样办案为双方“减负”
今年1月15日,受某小区多名业主的委托,山东强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律师黄贤卓来到市中区法院七贤法庭办理诉前调解立案手续。“这个小区的交房时间比合同约定时间晚了半年左右,因种种原因,开发商拒绝支付违约金。”4月21日上午,黄贤卓介绍起了业主当初提起诉讼的主要原因。
“案子有多起,但案情基本相同,当事人的诉求也大体一致,主要就是主张逾期交房后,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5日当天,七贤法庭法官刘鹏飞就从系统中看到了案件的电子卷宗。
“我发现这批案件每一个的标的额都不是很大,但是数量众多,因此总标的额也达到了200多万元。如果进入诉讼程序,3万多元的诉讼费要由败诉方来承担。一旦业主败诉,必然会增加他们的经济负担;而开发商败诉,则会进一步加剧本就紧张的资金状况,对业主早日拿到赔偿金更为不利。”根据之前审判的经验,在类似的案件中,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往往不易调和,如何处置才能更加妥当呢?左思右想后,刘鹏飞将这一情况汇报给了市中法院第七党支部书记、七贤法庭庭长韩晓爽。
在第七党支部随后召开的一次支部大会上,韩晓爽“抛”出了这个案子,让大家进行讨论。一番探讨之后,七贤法庭决定,结合正在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对这批案件适用司法确认程序进行审理,也同时确认由第七党支部组织委员、业务水平过硬的刘鹏飞法官继续跟进这批案件。“这种案件涉及的业主人数较多,选派一名有能力、党性强的法官全程跟进,目的就是要把党员的作用发挥出来,尽力化解好矛盾。”韩晓爽说。
立案前的调解
消弭付款时间争议
“进入该程序后,将由法院委派或当事人自行委托人民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解,双方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之后,当事人需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经过开庭审查后,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系当事人自愿达成、有明确的可执行内容,法院将作出民事裁定书以确认协议有效。”刘鹏飞介绍,党支部会上之所以提出对这些案子适用司法确认特别程序,主要是考虑了以下两点:一是如果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限为6个月,即使适用简易程序,也需要3个月时间,而司法确认程序的规定审限只有15天,这样就大大缩小了众多业主焦急等待的时间;二是这种方式不用缴纳诉讼费,减轻了当事双方的经济负担。除了法官党性强,对于特邀调解员的选择,七贤法庭也特意选择了老党员李孝杰,“特邀调解员需要有一定的沟通技巧和较高的素质。李孝杰有着30多年党龄,调解经验比较丰富。”刘鹏飞说。
1月28日,在刘鹏飞的组织下,律师、业主代表、开发商代理人共同来到法庭,由李孝杰组织双方展开调解。“双方对逾期交房后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分歧不大,但对付款时间争议较大,开发商表示目前资金紧张,待7月新楼盘开盘后才能支付部分违约金,而业主方面则希望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支付。”李孝杰回忆道。
见此情况,李孝杰首先做起了开发商的工作:“如果你们调解不能达成一致就需要开庭审理,这批案件中每一个的标的额都在5万元以下,所以会适用一审终审的简易小额诉讼程序,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的10天内你们就得支付违约金,如果走到这一步,你们筹款时间更短,资金压力是不是就更大了?”
李孝杰又对居民说:“即使现在作出判决,开发商可能也无法按期履行,短期内的资金压力反而更大,赔偿有可能会更困难。另外,如果提起诉讼,原告要预交诉讼费,案件正式审理开庭后,当事人至少要到庭两三次;如果咱们采用司法确认的方式,不仅不用交诉讼费,还能通过调解确定一定的期限用于开发商筹措款项,相较诉讼,更加省时、省力、省钱……”苦口婆心的调解有了效果,当天,原告与被告双方都表示将回去慎重考虑一下。
从立案到拿到裁定书
两天时间化解矛盾
“调解过后,有两名业主还是坚持诉讼,”得知情况后,市中法院第七党支部书记韩晓爽和两名业主进行了一次会面,她告诉对方:“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与判决同样具有强制执行力,这样不仅速度快,还没有诉讼费支出,是一种对业主相对更有利的方式,希望您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再自行选择。”在了解到业主的顾虑后,韩晓爽继续补充道:“之后,一旦开发商未按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业主可持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直接申请执行。”这一番解释,最终让两名当事人打消了“司法确认程序不如起诉有效”的误解,最终也同意了司法确认的方式。
2月1日,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案件也正式立案。当天上午9点,刘鹏飞立即组织了开庭审查,“我们通过集中开庭的方式,在一天之内把这一批案件全部开庭审查完毕,审完后已经是晚上7点。”当天,刘鹏飞作出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之后,市中法院第七党支部又派支部其他成员共同加班完成了司法文书的制作、校对、打印签章、送达等任务。2月2日,民事裁定书就送到了业主手中;2月5日,案件在系统内全部结案。“从正式立案到拿到裁定书仅用了两天时间,不仅化解了矛盾,还为我们减少了时间、金钱等诉讼成本,太感谢法官了!”小区业主刘女士说。
(济南日报融媒报道组 王宝静 赵晓明 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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