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冬梅
政务窗口只受理不审批,行政执法不够规范……记者从司法部4月21日举行的媒体通气会上获悉,针对去年底中央依法治国办在法治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中央依法治国办已指导各地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完成时限。(4月22日《新华每日电讯》)
去年11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对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山东、广西、海南、青海等8个省区市开展实地督察。司法部法治督察局副局长王磊介绍,督察组深入32个市州、68个县区,走访、暗访、突查各类一线执法服务部门、企业419家,与领导干部、执法办案人员个别谈话589人次,访谈律师、民营企业家、群众1073人次,查阅各类文件、案卷3000余件,发现各类问题219项。其中,一个引起关注的问题就是“政务窗口只受理不审批”。
有的政务中心窗口“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窗口只受理不审批,长期“体外循环”。虽然建立了集中办公的政务中心窗口,可是这个窗口里“进入了工作人员”,但是“办事项目并没有进入”,市民真正需要将业务办理下来,还是需要到行政部门的单位去办理,在窗口办理不下来,让“服务窗口”成了“办事疮口”;还有的是“事项进去了”,但是“审批权没有进去”。政务中心的窗口,只能“受理业务”却不能“审批业务”,审批权还在单位科室里待着。这种情况下,市民办理业务反而更加麻烦了。要到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依旧需要跑到机关单位去审批业务,说好的“少跑腿”变成了“多跑腿”,说好的“少跑路”变成了“多跑路”。
设置集中办公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其目的在于让市民办事更方便、更轻松,在一个地方就能把事情办好,节约大家的宝贵时间,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为民服务的情怀”。然而当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只是“受理”而“不审批”时,何来办事更省心,岂不是越来越麻烦了!这让设置政务服务中心的初衷没有得以落实。虽然说“政务窗口只受理不审批”只是个别地方的个别现象,但也值得有关部门深度关注,简政放权不仅在于减少不必要的权力,更在于将单位的审批权力下放到政务服务窗口,让窗口的工作人员能够依据正常的法律法规,在窗口直接审批事项。
“政务窗口只受理不审批”,说白了还是一些权力机关对于权力的“深深留恋”,不想将手里的权力下放给普通的工作人员,是“不务正业”的一种表现形式,政务窗口就是要做好“政务审批”的,只受理不审批也就会“误了正业”,让“窗口”变成了“疮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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