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无锡4月21日电(记者郝赫 郑莉 王伟)日前,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启动了第二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第二批采用项目试点方式进行,共11个试点项目,涉及12家试点单位,为期一年。
开展试点是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深走实的重要抓手。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此次试点工作将聚焦产业工人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等重点任务,针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发挥试点地区和企业先行先试的作用,积极探索,力求突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根据试点安排,第二批试点单位包括上海市、山东省、浙江省、河南省、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曲靖市麒麟职教集团、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试点内容涵盖:强化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构建和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建设网络学习平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职工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加大对产业工人创新创效扶持力度、提高产业工人经济地位、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深化非公企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创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盟、建立健全技能导向激励机制、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等。
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要求,认真推进第二批改革试点工作,结合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升年”行动,把试点工作与整体推进改革有机结合,鼓励差别化试点,不断提高推动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此外,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全国产业工会可结合实际,就破解本地区本产业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行选择地方和企业开展试点。
据了解,全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首批试点工作于2020年初启动,选择13个地方和企业开展,出台了若干具有创新性的制度措施,形成了一批务实有效的工作经验,破解了一些改革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为全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同时,各省(区、市)也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改革试点。截至目前,全国有23个省(区、市)开展了改革试点工作,其中,省级层面试点约350个,地市级及以下试点超过12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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