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乘车“霸座”有了立法规范。《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山东省首次在铁路领域立法,条例中明确规定:对强占其他旅客座位、铺位,殴打、谩骂、侮辱旅客、车站和列车工作人员等影响铁路安全运营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失信行为将被推送全国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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