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货券上标明是10种进口海鲜。文/片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戚云雷
壹粉“005954讷敏”向齐鲁壹点情报站爆料称,近日,他使用海鲜港的提货券在线兑换海鲜,原本券上是10种进口海鲜,但商家发货时却将进口海鲜换成国产海鲜。3月15日,海鲜港海鲜兑换中心客服回应称,受国外疫情影响无法进口海鲜,才把进口海鲜换成国产海鲜,但两种海鲜套餐是同等价值的。
前不久,壹粉赵先生收到朋友送的一张海鲜港的提货券,券上是海鲜港898型-五福临门的套餐,包括波士顿大龙虾、冰岛青花鱼、印尼野生大海参、澳洲帝王鲍等10种进口海鲜。按照提示,赵先生在海鲜港的微信公众号上输入了卡号和密码,并提交了电话和地址等信息。
赵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填写订单时要求海鲜港3月6日发货,但迟迟不见商家配送。3月10日,他打通客服电话,对方表示,他所订的海鲜是进口产品,因为疫情原因无货可发,可以给他换成国产海鲜。
“疫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为什么不在下单订货的时候给个提示,让客户有所选择?迟迟不发货为什么不主动向客户做出说明?”赵先生说,虽然很不情愿,但眼看提货券3月10日就要到期了,他只能无奈地接受客服的建议。
随后,赵先生收到了海鲜港发来的国产海鲜,虽然重量和订单上的进口海鲜差不多,但总体看起来也就值五六百元,而之前的进口海鲜套餐价值1000多元。“希望海鲜港能给我们消费者一个说法。”赵先生表示。
3月15日下午,记者拨打了海鲜港的客服电话。据工作人员解释,目前国外疫情比较严重,食品外包装上可能会呈现出阳性,所以他们不敢再进口国外海鲜,只能把客户的进口海鲜换成国产海鲜。
那么,调换后的海鲜是否和原来的订单价值相同呢?工作人员表示,这两种海鲜套餐重量相差无几,都是同等价值。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那些执意要进口海鲜的客户,需要等到国外疫情缓解之后再发货,提货券可以延期。
对此,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甄恩阳认为,从消费者角度来说,手持提货凭证相当于与经营者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既然有了合同关系,那消费者就有权要求按照提货券上标注的产品进行兑换。
甄恩阳表示,如果商家或经营者不能按照提货券兑换的话,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数退还同等价值的货款。商家也可以与消费者协商,在征得消费者同意后,将进口海鲜改成同等价值的国产海鲜,但前提是消费者要同意,如果消费者不同意,则按照商家违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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