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了乱堆杂物、乱丢垃圾,破坏了居住环境的情况,山东江河海律师事务所李铠律师建议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首先,可以自行联系业主解决。《民法典》已经生效,很多业主在明确了解法律规定后,都会选择主动清理杂物,停止违法行为;少部分不那么自觉地业主在与律师沟通后也一般会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觉维护楼道安全卫生。
其次,可以联系物业解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要遵守物业服务合同,而物业服务合同里就包括了对公共部分比如楼道的管理。因此物业有责任维持楼道的整洁、安全,要及时的清理杂物。如果物业不作为的,可以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情况,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负责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处理的。
另外,可以联系消防部门解决。根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小区所在的消防大队对于这样的火灾隐患,是可以予以排除的。因此,如果遇到堆积杂物较多、较为危险的情况,也可以联系消防大队进行清理。
此外,还可以联系街道办事处解决、街道办事处有权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的纠纷,指导监督物业的行为,还可以协助协调物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而且,街道办事处更加了解辖区情况,也可以协调物业,让物业做出整改。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宋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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