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4日讯(记者 卢虹)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今天,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稳定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明确各相关经营者有价格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视违法情况和情节轻重处罚款,最高处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春节期间,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粮油肉禽蛋菜奶等农副产品、防疫物资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对客运、旅游、住宿餐饮、娱乐、停车收费等重点领域以及涉及疫情防控的核酸检测、冷链食品消毒、疫苗接种的价格监管,严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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