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为解决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政策宣传不到位、补贴发放不及时等问题,优化审批发放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山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并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山东进一步明确了补贴对象和标准。其中,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分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两部分:对年龄达到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80元、100元、200元“生活补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评估为2-3级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80元“护理补贴”,与重度残疾人等护理补贴不重复享受。
同时,山东对审批发放流程进行了优化。山东要求,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不再需要老年人提出申请,而是由县级民政部门依据低保发放名单,对当月内满60、80、90周岁的低保老年人直接核实认定,与当月低保金同步发放。
此外,山东还对资金发放和管理进行了规范。其中,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人员退出低保后,其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与低保金同步停发。
据新华社
新闻推荐
北晚新视觉图近期,冷空气频频来袭,我国中东部大部分地区也出现持续低温天气。新冠病毒在寒冷天气中更为活跃,目前关于今年是...
山东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山东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