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工信厅发布《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相关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闪电新闻注意到,《办法》共包括五大部分21条内容,明确了总则、标准条件、评选程序、奖励以及相关附则。
根据《办法》规定,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包括“山东省杰出企业家”“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周期为5年,其中“山东杰出企业家”1-3名,“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20名,“山东省优秀企业家”50名,无符合条件者可空缺。
奖励方面,《办法》规定,评选为杰出企业家,授予“山东省杰出企业家”称号,记一等功,每名奖励税后现金500万元;评选为行业领军企业家,授予“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称号,记一等功,每名奖励税后现金100万元;评选为优秀企业家,授予“山东省优秀企业家”称号,每名奖励税后现金50万元。奖励资金由省财政列支,发至受奖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此外,《办法》还明确,对授予称号的企业家,提供健康查体便捷通道和医疗保健服务,统一颁发“山东儒商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山东省工信厅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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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山东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