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3年1月,张某某和甲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美丽家园小区一套125平方米房屋,并通过银行按揭方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双方约定交房时间是2015年12月31日,逾期交房违约金日万分之五。2019年4月14日,甲地产开发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张某某咨询如何维护权利?
案情解读
近年地产企业资金链断裂情况常见,开发商逾期交房、楼盘烂尾多有出现,作为普通消费者的购房人在遇到开发商破产情况下,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成了当下的热门话题。对此,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破产业务部负责人律师董学风从风险防范和权利维护两个方面予以解答:
首先,消费者在购房前要关注开发商是否五证一书齐全、五证前后是否一致,关注开发商是否为知名品牌企业,要咨询楼盘是否存在抵押等信息,避免买到债务危机的开发商开发的楼盘。
其次,消费者要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并将房款汇入开发商公户。
再次,本案中,张某某作为消费者已支付了全部购房款,虽然开发商因经营不善陷入破产,但不影响张某某主张权利。因为开发商已进入破产程序,张某某应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规定向甲开发商的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并继续履行交付房屋、办理产权证的合同义务。
最后,消费者在面临此种情况下,要稳定情绪,采用合法、合理的方式主张权利,建议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多咨询专业律师,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高级合伙人、律师 董学风
0531-5868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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