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11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国家和山东聚焦小微企业,出台了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初步匡算,通过实施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山东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今年已基本不需缴纳各项税费。
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培全表示,山东省不断降低涉企收费,年底前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免收小微企业创新药注册费、创新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费,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减免专利收费,免征30人(含)以下的企业残保金等,各类涉企收费均为小微企业开辟“特殊通道”,发放政策“红包”。
通过实施上述政策,山东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今年已基本不需缴纳各项税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上、全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地方减免权限内的税费已基本免除。全年预计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税费400亿以上。为抓好政策落实,省财政厅会同税务部门编写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减免政策指南》等辅导材料,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并持续更新。
袁培全说:“下一步,我们将密切跟踪政策运行,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用税费负担的‘减法’,换取企业发展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千方百计保市场主体,稳住就业基本盘,助力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刘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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