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工商银行股股份有限公司(含相关下属支行、二级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0年11月2日
注:1、单位:人民币元。
2、清单中的“ 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生效的法律文书或合同约定为准。
3、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的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合同、借据计算。
4、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5、若本公告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其担保责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
借款合同号
0160700543-2020年(海化)字 00025号
0160700543-2019年(海化)字 00077号
0160700543-2019年(海化)字 00024号
2019年(开发)字00001号
0160700015-2019年(奎文)字 00045号
币种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本金9,950,000.0028,870,000.0030,000,000.005,900,000.0011999952.67
利息
200592.67610567.83671312
131870.15
175752.51
担保人
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生产设备抵押,山东联兴石油焦市场有限公司、王佐任、侯爱云保证担保
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生产设备抵押,王佐任、侯爱云保证担保
马占河、代会梅,马春燕、郎金军,山东富源勘察测绘设计有限公司保证担保
担保合同号
0160700543-2017年(海化抵)字 00044号、0160700543-2018年(海化机器抵押)字 00001号、0160700543-2019年海化(保)字0003号、0160700543-2019年海化最高额个人(保)字00001号
0160700543-2017年(海化抵)字 00044号、0160700543-2018年(海化机器抵押)字00001号、0160700543-2019年海化最高额个人(保)字00001号
张玲玲商铺抵押担保,张磊商铺抵押担保,赵怀江,张效成、张玲玲保证担保
2019年开发(抵)字0034号、2019年开发(抵)字0036 号、2019年开发(银池保)0036号、2019年开发(银池保)0034号
2018年奎文(保)字 0030 号、2018年奎文(保)字 0029 号、0160700015-2019年奎文(保)字0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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