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山东高院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下发工作方案,在全省法院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通过此次专项执行行动,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一轮执行攻坚新高潮。
目标:确保“3+1”核心指标高标准常态化运行
为保障“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顺利展开,要求各中基层法院明确职责定位,切实强化对下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执行质效,确保“3+1”核心指标始终保持高水平运行,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加大执行信访案件化解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化解标准,在实际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切实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率,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
据了解,工作方案中还对“ 3+1”核心指标达标率提出了要求。对于年终时未能完成“3+1”核心指标考核的法院,将严格按照平安建设考评办法规定扣分。
重点:着力攻坚“5+2”七类案件
明确专项执行行动的案件指向,按照最高法院统一部署,做好规定动作,重点清理涉黑恶刑事涉财执行案件、职务犯罪刑事涉财执行案件、涉民生案件、违法占用耕地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等五类案件。
同时,山东高院还做好自选动作,在全省法院开展查封土地和海域使用权专项清理工作,盘活和释放土地、海域资源,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加快推进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能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专项执行行动期间,山东各级法院针对七类案件,摸清底数,逐案研判,动态管理。 10月23 日,山东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视频调度会,进一步强调各级法院要积极推进执行工作,以办案为根本,严把执行质效关,严禁以年底控制收案等做法拉升指标。
理念:坚持善意文明执行
专项执行行动期间,山东高院要求各地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精神,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考量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确保执行措施的适度性和合理性。一方面,对于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当事人,严格依法执行,及时实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依法灵活采取执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重点落实好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严格规范采取财产查控及强制执行措施,严禁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严禁违规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二是全面落实多债权人案件集中执行制度,通过协同执行、指定执行、提级执行,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执行质效,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执行和解工作,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加大执转破工作力度,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同时也要防止被执行企业通过破产程序逃避债务,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四是严格规范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措施,做到精准适用、救济及时。灵活适用宽限期制度,将自动履行信息向征信机构推送、对诚信债务人依法酌情降低诉讼保全担保金额等守信激励措施,营造自动履行、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保障: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获得感。面对执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必须打破执行工作陈旧的思想藩篱,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进一步强化执行规范,加快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山东高院要求各地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若干措施》,发挥制度优势,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加快推进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提高“智慧执行”APP 上线率,加快升级执行办案系统,全面实现执行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
据悉,本次专项执行行动将作为“一把手”工程,由各级法院主要领导督导调度,统筹推进工作展开。山东高院还要求各地法院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对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营造各方面关心支持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鲁执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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