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新时报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今年国庆中秋长假期间,山东省高速公路将设置73处事故快处点,符合快速处理条件的交通事故应及时撤离,不得长时间停留在现场,以免造成交通拥堵及二次事故。对于适用快速处理而不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经劝阻仍不撤离的,当事人将被处200元罚款。
具备以下条件的事故应当快速撤离现场:一是仅造成车辆或所载货物的财产损失;二是没有人员伤亡或路产损失;三是车辆可以移动。
怎样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同时符合上述三项条件的,驾驶人应分别在事故前方、后方、接触部位拍3张照片,并尽快将车辆驶离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当事人可以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自行协商处理事故,也可以提交远程事故认定申请,由民警进行线上认定,或到就近的事故快处点处理。
具备以下情形的事故应当立即报警:一是车辆未悬挂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二是当事人无证驾驶的;三是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四是有酒驾、毒驾嫌疑的;五是一方逃逸的;六是碰撞交通设施、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
(新时报记者谢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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