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9月28日讯 (记者谢苗苗)校验导航播报数据6100余条,京台、沈海、长深、荣乌、济广、青新、滨莱、威青、蓬栖、日兰、泰新、济南绕城12条高速公路,17处路段恢复至设计速度。9月28日,新时报记者从山东省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了解到,9月份开始的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第一阶段已经结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国庆期间,全省事故多发易发重点路段将启用区间测速。单点测速历史届时将终结。
针对群众反映山东境内部分路段限速标准过低、施工路段限速标准忽高忽低、个别路段测速设备距离较近、完工路段限速标志未及时移除、导航错报误报较多等问题。9月1日,省公安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山东高速集团在全省组织开展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行动第一阶段已经完成问题排查。
目前行动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在车流量大、事故多发易发重点路段已经完成区间测速相关设备、提示标志的校准和安装。10月1日起,重点路段将全面启用区间测速设备。区间测速是在同一区间两端布设监控点,计算车辆通过测速区间的平均速度,并依据该路段限速标准判定是否超速。与单点测速相比,驾驶人在通过区间测速路段时对瞬间的超速行为,有时间自主调整行驶速度,减少被抓拍处罚的概率。
针对群众提出的部分路段限速值低的问题,在广泛调研论证,提升安全防护标准,治理交通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将全省高速公路限速值低于设计速度的,恢复到设计数值。目前,除京台高速馒寿山段、潍日高速大瓮山隧道路段经专家评定不具备恢复设计速度条件以外,京台、沈海、长深、荣乌、济广、青新、滨莱、威青、蓬栖、日兰、泰新、济南绕城12条高速公路,17处路段恢复至设计速度。
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对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出口匝道,全部按照2017年新颁布的国家标准,进行优化提升改造,设置逐级限速标志。与此同时,将加强施工路段的安全监管,督促高速公路施工单位规范设置相关提示和限速标志,及时撤除未开工或已完工路段的限速标志等交通设施,为驾乘人员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通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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