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依盟 报道
本报济南9月25日讯 今天上午,省法院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判及仲裁工作有关情况。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劳动力市场更加活跃,劳动者依法维护权益不断增强,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增多。据统计,山东法院2017年新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8089件;2018年收案35806件,同比上升27.47%;2019年收案34196件,同比下降4.5%;2020年截至9月17日收案25716件,同比下降5.2%。随着诉调对接、裁审衔接和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不断健全,近两年劳动人事争议收案数量有所下降,但仍呈高位运行态势,占全省民事一审收案总数的4%左右。
“当前,山东省法院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现纠纷类型复杂化、诉讼主体多样化、群体性纠纷大幅上升、矛盾纠纷化解难度加大等特点。”据省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陈东强通报,居前三位的案件类型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劳动合同纠纷。除此之外,劳动关系认定、加班费、年休假、社会保险金、下岗失业待遇等各种类型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不断出现,种类增多,涉及面越来越广。涉及车辆挂靠、劳务派遣、业务外包、保险代理等,尤其是互联网新兴产业的新型主体的增加明显。
记者了解到,为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妥善保护职工权益,山东省法院把诉讼调解结案作为首选结案方式,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依法落实司法确认工作。近年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撤率均达到40%,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处理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十三五”以来,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当期共受理争议案件45万件,涉及劳动者51万人,涉案金额达97亿元,仲裁结案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依法高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柔性调解作用发挥较为明显。”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陈新说,“十三五”以来,全省调解组织及仲裁机构处结的44万件争议中,30万件争议达成调解或和解,劳动人事争议年度调解成功率始终保持在65%以上。
陈东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联动机制效能,创新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建设。主动加强与仲裁机构沟通协作,健全多层次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联动机制,更好发挥仲裁和诉讼两种制度优势,形成合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率和质量,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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