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9月19日电 (记者 张志龙 萧海川)日前,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14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对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提出指导意见,鼓励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办学。
这份《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试行)》提出,政府、职业院校可与区域、行业内技术先进、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力的实体企业,合作举办职业院校、生产性实训基地等办学机构。
此外,山东支持和鼓励公办职业院校通过提供校舍场地等办学空间,利用实训设施、非财政资金、师资、校名校誉、知识产权等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办学;鼓励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以资金、先进的生产服务设施及场所、技术体系、经营体系,能工巧匠以及其他产业资源参与合作办学,使资源投入形式多样化。
新闻推荐
9月19日下午5点左右,山东大学发出通知称,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学工、研工部门与信息办对日常出入校园的审批流程做了适...
山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山东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