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日讯(记者张茜)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普查污染源头服务绿色发展”相关情况。记者获悉,目前山东已顺利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结果显示,山东全省普查对象数量26.58万个(不含移动源),与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相比,十年来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污染治理能力大幅提升,排放结构呈现新趋势。各类污染源普查对象数量及污染治理设施数量增长较大,除氮氧化物以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
《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每十年开展一次。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于2009年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于2016年底正式启动,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为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五大类。2019年底,山东普查数据通过国家组织的现场质量核查及第三方技术评估,整体工作于今年5月22日顺利通过验收,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审核软件研发、普查宣传等工作得到国家充分肯定。
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鞠振平介绍,普查结果显示,2017年年末,全省普查对象数量为26.58万个(不含移动源)。其中,工业源16.62万个,畜禽规模养殖场3.87万个,生活源5.87万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0.21万个。此外,统计汇总机动车保有量0.22亿辆,工程机械保有量36.50万台。2017年,主要水污染物方面,工业源排放量占5%左右,占比较低,农业源、生活源占比依然较高,合计占比90%以上。主要大气污染物方面,移动源成为氮氧化物排放的重要来源,排放总量占比60%以上,其中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比较大,非道路移动源贡献也不容忽视。
与2007年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相比,十年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污染治理能力大幅提升,排放结构呈现新趋势。各类污染源普查对象数量及污染治理设施数量增长较大,除氮氧化物以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同口径下,工业源、畜禽规模养殖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数量分别增长70%以上。工业源废水治理设施、废气脱硫、除尘设施数量分别增长80%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重金属等主要水污染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大幅减少,降幅在50%以上。全省工业污染源氮氧化物排放量降幅也在50%以上,但由于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长,增加了非道路移动源调查,全省排放总量变化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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