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付晓峰)近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巩固已有城市管理成果的基础上,对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明确,要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动态清单制度,规范执法人员着装和执法车辆的使用,其中,派驻街道办事处、乡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参加执法范围以外的工作时,需要向城市管理部门先行报告。
要坚持柔性执法,实行轻微免罚;拓展“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广度,坚持服务优先;建立轻微违法免罚清单,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强化科技支撑,创新执法机制。加快数字化平台升级,推进执法智能化,推广“互联网+执法”新机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切实改进作风,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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