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戴玉亮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省司法厅出台《关于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山东省“一站式”调解中心建设。
据悉,调解中心是集受理接待、协同指挥、分流转办、调处化解、跟踪督办、评估反馈为一体,以“山东智慧调解”系统为信息化保障,集成多种调解方式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一站式”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体网络综合服务平台。
《意见》提出,建立“两专”队伍。一是建立调解专家队伍,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邀请专家参与成立调解专班,采取“一案一专班、一案一团队”的形式集体会商,联合攻坚;二是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选聘专职调解员(市、县级不低于5人,乡镇街道不低于2人)进驻调解中心开展日常调解服务。
同时,《意见》要求推动实体中心和网络体系同步建设,窗口平台和智慧系统一体打造,全面深化“山东智慧调解”应用水平,积极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调解组织和法律服务机构登录使用智慧调解系统,最大程度发挥网上枢纽平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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