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付玉婷 报道
本报济南6月8日讯 《十条措施》聚焦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给出多条含金量很高的干货、硬货,其中包括对通过夜经济、小店经济等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相应社保补贴。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发布会上获知,山东省坚持适度、有序放开原则发展夜经济,确保处理好繁荣与市容的关系。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夏鲁青在发布会现场算了一笔账:以济南市为例,1名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最低缴费基数,1年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近1万元;而如果符合社保补贴条件,政府可以补贴近6000元,个人只需承担不到4000元,按3年算,1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省下1.8万元。“通过营造鼓励支持劳动者灵活就业的政策环境,不仅困难群体多一条就业渠道,也将促进零售、餐饮等行业加快复苏,让城市的‘烟火气’再次回归,让百姓的‘饭碗’端得更牢。”夏鲁青表示。
为保障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顺畅发展,山东省已充分考虑到维护城市秩序和市民合法权益的问题。省住建厅副厅长周善东表示,山东省将严格履行疫情防控、环境卫生责任,确保经营行为不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不搭建临街违章建筑,维护好交通要道、消防通道、绿化地带正常状态情况下,适度、有序放开户外经营。各县(市、区)将在6月15日前制订并公布负面清单,主动告知商户、摊贩等群众实施户外经营的条件和注意事项。
对户外经营,山东省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对依法从事的摆摊经营,豁免办理营业执照,政府相关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坚持文明执法理念,一般违法行为纠正后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夜间经济集中的路段,城市管理部门将增加清扫频次,实施高压冲洗;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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