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代玲玲 通讯员 吴国昭 报道
本报济南讯 为推动省直部门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近日山东省对省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动态调整完善,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党群机关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结合省级预算管理改革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重点工作,此次调整将指标体系由原来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决算公开3大类调整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和预决算公开6大类,增强考核针对性,便于部门有的放矢加强管理。
聚焦预算管理“老大难”问题,指标体系加大对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的考核力度,既考核工作开展情况,也评价工作绩效。此外,选取部门单位普遍适用的评价指标,细化量化评分标准,确保考核数据客观且易获取,部门之间横向可比较、可衡量。新增资金分配方案及时性、一般性支出压减情况和扣分事项3项指标,取消评审项目实施方案编报质量、预算执行进度和国库动态监控3项指标,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地反映部门预算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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