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8日讯(记者 张茜)记者今天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疫情发生以来,山东省聚焦疫情防控、支持复工复产、降低社保负担等大方向,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政策。当前,政策效应正在逐步显现,初步预计,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全年将为山东省市场主体新增减负700亿元左右。
山东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兴云介绍,据统计,目前全省已确认13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可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对18家企业价值3465万元的进口医疗器械免征关税,对171个医疗器械产品免缴注册费1262万元,确认193家公益性社会组织及红十字会获得税前扣除资格,有效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抗疫的积极性、主动性。
山东精准施策,聚焦受疫情影响大的困难行业和抗风险能力差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聚焦社会反映强烈的用工成本高问题给予社保减免,聚焦停产停业期间租金带来的成本压力给予税收优惠,鼓励业主减免租金。
据统计,一季度全省共核准为4412户企业办理缓缴税款83.63亿元,免征困难行业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9亿多元,减免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65.3亿元,阶段性减免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20.6亿元。
刘兴云说,随着税费优惠政策持续兑现落实,企业经营压力得到有效缓解,当前,山东复工复产形势持续向好。从企业发票开具情况看,2月10日至4月10日,全省企业开票户数和金额分别恢复至去年同期106%、84%;4月上旬日均开票户数和金额已超去年同期水平。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房波介绍,截至4月26日,全省划型工作已基本完成,涉及单位62万户、参保人员1481万人。其中,划型为中小微企业、享受全免政策的单位56万户,占94%,涉及参保人数833.4万人。2月份至今,符合减免条件的参保单位中,已申报缴费单位48.6万户,共减免社保费177.5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46.2万户,免征社保费138.6亿元。
此外,3月18日,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展览、电影放映等6类行业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因为疫情遭受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疫情防控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对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土地,可按免租金月份数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值得注意的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济南海关一手抓口岸疫情防控,一手抓全力促进外贸稳增长,出台《济南海关帮扶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十二条措施》,全力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截至3月份,共调度关区外贸企业13413家,复工企业13238家,复工率98.7%。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海关总署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济南海关积极落实,截至3月份,共为196家企业办理各类形式免现金税收担保和退还、减免加征关税合计税款金额59.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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