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贺永杰 康森
记 者 张思凯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日前,山东省正式启动向国家申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工作。
据介绍,3月31日,山东省《关于组织申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通知》印发以后,目前已收到了各市和有关协会、企业报来的42项申请。
为推动解决能源领域首台(套)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瓶颈问题,国家相继印发了《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通知》《关于印发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快推进能源技术革命,有效推动能源领域短板技术装备突破。
据悉,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通知》从申报要求、评定工作过程和要求、支持政策、监管和评价4个方面都给予明确。国家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工作,评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列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清单。
《通知》同时明确了支持政策,一是承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任务的能源项目,优先纳入相关规划并由各级投资主管部门按照权限核准或审批。二是为保障示范任务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能源领域首台(套)技术装备招投标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三是对承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任务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示范应用过失宽容政策,综合考虑非人为责任、认知不足等因素,减轻或豁免企业及负责人相关责任。四是承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任务的能源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在设立示范项目时明确并享有燃料供应、发电并网、运行调度等方面的适当优惠政策。
据了解,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山东省组织专家对42项申请进行了评审,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原则,经专家认真梳理评定,首批筛选推荐“30兆瓦燃气轮机”等12项申报国家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是一项长期工作,涉及煤炭、电力、油气、新能源、核电等各个领域。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能源技术装备突破情况随时申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山东省将按照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原则,定期分批组织向国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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