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赵小菊
通讯员 齐 帅 报道
本报济南4月14日讯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关键时期,企业面对困难,经常会“抱团取暖”,容易出现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甚至存在垄断风险。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制定发布《山东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和《山东省行业协会反垄断合规指引》,进一步提升经营者和行业协会对垄断行为的认知、风险防范及处置能力,大力培育市场竞争文化。
“《反垄断法》并不禁止企业因合理原因采取涨价措施,但是,如果市场内的大部分同业经营者共同达成了协同涨价的协议,使得相关市场的同业竞争被限制,消费者无法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时,这种行为就要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针对复工复产过程中一些企业“抱团取暖”、涨价等情况,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局一级调研员李军表示。
此次发布的《山东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有针对性地指出,同行业企业在“抱团取暖”过程中容易出现《反垄断法》所禁止的行为,包括“统一价格”“划分市场”等,提醒广大企业注意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提高对反垄断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能力,避免在复工复产过程中由于行为不当,触及《反垄断法》的红线。
行业协会是一把“双刃剑”,同时具有促进、维护竞争的积极功能和排除、限制竞争的消极功能。《山东省行业协会反垄断合规指引》明确,若行业协会以自律为名,制定、发布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协会章程、规则、决定、通知、标准等,召集、组织或者推动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协议、决议、纪要、备忘录,就触碰了《反垄断法》的红线,将被依法处罚。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张健表示,前期,针对山东省个别企业出现的问题隐患,已及时进行了提醒告诫,一旦发现涉嫌垄断行为,将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反垄断执法工作力度,密切关注口罩、药品、医疗器械、消杀用品等防疫重点物资,密切关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民生领域,重点查处以上行业领域协同涨价、限制产量、分割市场、联合抵制交易、固定转售价格等垄断协议行为,以及拒绝交易、限定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差别待遇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严格执法将和柔性指导相结合,对经营者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达成的有利于技术进步、增进效率的协议,如研发药品疫苗、医疗器械,改进检测技术等行为,符合《反垄断法》豁免条例规定的,省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向总局申报给予豁免。”张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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