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肖玲玲报道
本报4月6日讯4月5日,市人社局再次发文提醒广大退休人员,4月起,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将统一调整为每月20日至25日。
自2020年1月1日起,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全省统筹,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是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基础,实现省级统筹后,将进一步提高基金规模效应、增强抗风险能力。
青岛按照省级统筹工作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下发文件中关于统一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的要求,将青岛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确定为每月20日至25日。市人社局提醒,广大离退休人员周知并提前做好养老金使用的统筹安排,疫情期间尽量错峰到银行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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