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4月2日讯(记者侯海燕)4月1日,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发布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一封信。自2020年4月起,将山东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为每月20日至25日。请广大企业离退休人员知悉并提前做好养老金使用的统筹安排。
据了解,山东省自2020年1月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基金全省统收统支。通过完善省级统筹,加大基金全省调剂,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近期,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0﹞52号)要求,自2020年4月起,将山东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为每月20日至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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