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日讯(记者 范俐鑫)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支持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税务部门分批次出台了税费优惠政策。截至3月20日,全省符合条件企业新购置相关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10.49亿元。同时,对一线医务人员取得的临时性补助、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约300万元。
省税务局总审计师谭中伟介绍,国家和山东省分四个批次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分别针对不同的领域和群体。其中,第一批政策聚焦支持一线疫情防控工作。既有直接支持医疗救治工作的,又有支持相关保障物资的生产和运输的,还有注重调动各方力量积极资助和支持疫情防控的。比如,允许将对疫情的捐赠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截至3月20日,全省共有41户(次)纳税人享受了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免增值税政策;为168家社会团体、86家红十字会确认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企业和个人可享受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公益性捐赠共14.75亿元;符合条件企业新购置相关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10.49亿元,既保障了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的生产供给,又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对一线医务人员取得的临时性补助、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约300万元。
第二批政策聚焦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第三批政策聚焦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第四批政策聚焦稳外资稳外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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