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轧钢厂魏传振,性别:男(身份证号3725251978XXXX0510),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2020 年2月 7 日公司决定解除魏传振的劳动合同。
经向工会通知拟解除与魏传振劳动合同的理由,工会无不同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等法律规定,公司正式决定解除与魏传振的劳动合同。因与本人多次联系,但本人不来公司办理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魏传振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鑫华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2月 25 日
新闻推荐
审批大厅虽然冷清,工作人员却在千方百计抢时间。记者在省政务服务中心 12小时感受“不见面审批”
□记者张依盟报道山东省推进“不见面”审批,作用明显。2月20日上午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冷冷清清。2月3日至20日,省、...
山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山东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