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代玲玲通讯员郭勇吕涛报道
本报济南讯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获悉,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山东省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至2月28日(星期五)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项,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
据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人介绍,如果纳税人因受疫情影响,到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应对其书面说明的正当理由的真实性负责。
前期,2月份申报纳税期已延长至2月24日,此次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对纳税人申报期限进行调整,不仅为企业整理账务、核对数据、申报报表赢得了时间,降低了风险,而且还给企业留出了更多的流动资金来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增加了企业抗击疫情的底气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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