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自然人徐栋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债务人日照市常乐家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权利息基准日为2019年10月20 日;债权本息合计4,616,356.82元,其中本金3,983,803.20 元,利息 605,837.62元,相关费用26,716.00元)转让给自然人徐栋,该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判决书东港区人民法院案号(2018)鲁1102民初 8980号)项下的全部权利也已依法转让给自然人徐栋。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此公告与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等该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者其承继人立即向自然人徐栋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自然人徐栋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新闻推荐
山东省要求2022年底前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 公共停车场充电车位不低于15%
《大众日报》消息山东省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来自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的信息显示,山...
山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山东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