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卓群) 12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省属企业资本证券化情况和省国资委制度创新等情况。
今年以来,省国资委着力推动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整体水平不断提升。目前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 37 家,股票 45只(A股 26 只、B 股2 只、H 股 13只、纽交所N 股1只、 澳大利亚AX 股2只、德国法兰克福F股1只),总股本 875 亿股;加上刚刚(12月19日)过会的中泰证券,省属企业的上市公司将达到38家,资产证券化率将达到51.13%(不含财金集团,含财金集团为47.9%)。
今年前三季度,省属企业的上市公司实现净利润 266.74亿元,占省属企业净利润的73.54% 。截至12月20日,省属企业的上市公司收盘价均值较年初上升24.13% ,其中有10家上市公司市值过百亿。
近日,省国资委研究出台了《 授权放权清单》 ,明确了对省属企业31 项授权放权事项,其中新授权放权事项5项,以前年度已授权放权、本次进一步细化明确的授权放权事项 26 项。《授权放权清单》有以下三大亮点。
一是突出分类实施和“一企一策”,增强授权放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改变“一刀切”的授权放权方式,根据各省属企业的功能定位、发展阶段、行业特点等实际情况,将授权放权事项分为四类,包括适用于各省属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24项,适用于鲁商集团等10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山东重工、水发集团的授权放权事项4项,适用于全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授权放权事项1项,适用于“双百企业”“示范工程”企业等特定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2项。
二是聚焦省属企业重点关切,确保授权放权的“含金量”。31项授权放权事项均为与出资人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其中企业改制及产权管理8项,规划投资与主业管理5项,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资总额管理与中长期激励 7项,财务监管事项2项,担保及上市公司相关事项9项。
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授权放权接得住、行得稳。在加大授权放权力度的同时,省国资委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定期评估授权放权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动态调整授权事项和授权范围,确保该放的放权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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