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辣点评
□山东何勇
今年下半年以来,全国多地掀起了安装ETC的热潮。截至12月10日,全国ETC用户累计达到18545.99万,完成发行总任务的97.17%。不过,ETC的推广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乱象。11月底,厦门北站高速公路收费站挂出一条宣传横幅“未安装ETC车辆,不响应国家号召的车辆,不欢迎使用高速公路”,引起争议。此外,还出现了部分地方政府和银行向下“摊派任务”的情况。(据《新京报》12月15日报道)
普及ETC的好处不言而喻,也是不可逆转的大势所趋。近一年来,全国各地正按照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加速ETC车道建设和改造,积极推广和普及ETC,取得了不俗成绩。
然而,ETC虽好,但推广ETC不能不择手段。有关方面必须尊重车主的个人意愿,既不能强迫车主办理ETC,也不能替代车主决定办理ETC。一些地方政府和银行,为了抢占ETC市场份额,或者为了完成ETC任务指标,在压力之下,通过抢先替车主注册、向家长摊派、发布谣言逼车主办理等方式推广ETC。这显然了偏离了法治轨道,实质上是在采用违法套路方式推广ETC,严重损害了车主的合法权益。这或许在短时间之内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加ETC用户数量,有助于完成指标任务,但客观上会损害政府公信力,而且会引起车主不满,并让人对ETC产生怀疑,反过来不利于ETC的推广。
顺利推广ETC,关键是要让广大车主看到办理ETC的实惠和方便,而不是通过歪门邪道走捷径。这既要确保ETC优惠政策不打折扣地落实到位,又要保障ETC用户账户安全,打消车主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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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韶兴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省政党理论研究基地主任,山东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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