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为规范山东省高校住宿费收费管理,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近日,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对《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
《办法》明确,单幢公寓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平方米,每间住宿不超过8人,配备床、桌、椅(凳)、橱柜、电风扇、电源插座、供暖设备、网络端口等生活用品及设施。
《办法》对公办高校住宿费每生每学年最高收费标准进行了限制。《办法》规定,7-8人间人均建筑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600元,带独立卫生间700元;超过6平方米(含)800元,带独立卫生间900元;5-6人间1000元,带独立卫生间1100元;3-4人间1200元,带独立卫生间1300元;硕士、博士1-2人间1400元,带独立卫生间1500元。
值得一提的是,现在山东不少高校都为学生宿舍安装了空调。《办法》规定,安装空调的房间可按每房间400元加收住宿费,每人具体加收费用标准按房间住宿人数分摊。
《办法》还规定,学生住宿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高校应当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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