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刘建宇)近日,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修订完善的《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已经印发。山东省明确,公办高校住宿费每生每学年最高收费标准3-4人间1200元,带独立卫生间1300元,安装空调的房间可按每房间400元加收住宿费,每人具体加收费用标准按房间住宿人数分摊。
《办法》指出,高校学生公寓应当具备三个基本条件:单幢公寓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每间住宿不超过8人,配备床、桌、椅(凳)、橱柜、电风扇、电源插座、供暖设备、网络端口等生活用品及设施;楼层设有卫生间及盥洗设施;有健全的安保、卫生、服务等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
《办法》明确,公办高校住宿费每生每学年最高收费标准为:7-8人间人均建筑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600元,带独立卫生间700元;超过6平方米(含)800元,带独立卫生间900元;5-6人间1000元,带独立卫生间1100元;3-4人间1200元,带独立卫生间1300元;硕士、博士1-2人间1400元,带独立卫生间1500元。
同时,安装空调的房间可按每房间400元加收住宿费,每人具体加收费用标准按房间住宿人数分摊。学校应明确费用分摊、未启用空调等情况的收费管理规定。对家庭贫困学生应减收住宿费用,减收幅度由学校自主确定。民办高校住宿费标准由高校自主确定。成人教育(包括进修、培训)、访学、交流学生住宿费标准由高校自主确定。
新闻推荐
仲秋时节,天高气爽,正是观看日出的好时节。这天我四点半钟就走出家门,登上凤凰山看日出。清晨里,没有风,广袤的凤凰山显得...
山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山东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