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省财政通过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筹集资金2.04亿元,为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救助对象和孤儿童发放一次性节日(包括今年国庆,明年元旦、春节)生活补助。所需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
据悉,此次生活补助以货币形式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户补助,城市每户补助300元,农村每户补助200元;特困救助对象按人补助,城市每人200元,农村每人150元。分散供养人员发放到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人员发放到供养机构。孤儿童按人补助,每人150元。社会散居孤儿童发放到监护人,集中养育孤儿童发放到养育机构。
(齐静代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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