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刘建宇)杰出企业家奖励税后500万,聘请优秀企业家担任“山东省发展顾问”,建立“非请勿扰”诚信管理机制,筹建“儒商”学院……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政策“干货满满”,为企业家扎根山东发展提供春风护航。
《措施》明确,每年的11月1日,省委、省政府宣传表扬优秀企业家。同时,完善企业家参政议政制度。省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企业家座谈会,专题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每名省级领导干部联系2名企业家,每半年至少到所联系企业调研1次。省委、省政府出台涉及企业的政策,要征求企业家代表意见。研究经济工作或涉企改革的省委全会、省政府工作会议,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
省委、省政府还将聘请优秀企业家担任“山东省发展顾问”。省直经济主管部门和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建立企业家顾问制度,及时问计咨询、征求意见建议。
在激励企业家方面,山东将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给予重奖,定期评选优秀企业家。杰出企业家1-3名,授予“山东省杰出企业家”称号,记一等功,每名奖励税后现金500万元。行业领军企业家20名,记一等功,授予“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称号,每名奖励税后现金100万元。优秀企业家50名,授予“山东省优秀企业家”称号,每名奖励税后现金50万元。奖励资金由省财政列支,发至受奖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同时,山东将打造“新时代儒商”品牌,筹建或依托现有设施建立山东省儒商博物馆。建立国有企业企业家延迟免职(退休)制度。对政治上可靠、经营业绩突出、年满60周岁的党委书记(同时任董事长),确因工作需要延迟免职(退休)的,从严把握条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可延迟1-3年免职(退休)。
《措施》提出,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对近5年全省涉企诉讼案件进行排查,重点发现、甄别涉及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案件,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冤案错案,依法予以纠正,该赔偿的按规定赔偿。对久拖不结、久办未果的涉企积案进行集中清理,依法加快案件办理进程,2020年年底前,原则上对2年以上涉企积案全部办结。
此外,山东还将建立负面信息澄清机制。对涉及企业家的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实行快查、快结、快澄,严查各类诬告、诽谤、造谣等行为,经企业家本人同意,查处结果可依法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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