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山东 济南市 青岛市 淄博市 枣庄市 烟台市 潍坊市 济宁市 泰安市 威海市 东营市 日照市 滨州市 德州市 聊城市 临沂市 菏泽市 莱芜市
地方网 > 山东 > 今日山东 > 正文

拖延履行补偿职责构成行政不作为

来源:济南日报 2019-09-20 11:29   https://www.yybnet.net/

案情简介

2011年12月21日,某区人民政府作出《某区某村“城中村”改造工作须知》。2012年2月17日该区人民政府作出《某市“玉龙新城”区域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安置补偿细则》;同年3月20日,该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决定载明征收期限为2012年3月21日至2012年6月21日。该区某科技公司总部及花卉示范园区在征收范围内,在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该区人民政府拖延履行补偿职责,直至该科技公司于2015年12月提起诉讼,该区政府仍未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该区人民政府对该案申请再审,申请理由为“申请人对于被申请人的征收补偿工作一直在推进,征收工作被迫停止是因为情势变更,农开行政策调整所致”。最终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该区人民政府拖延履行补偿职责构成行政不作为,该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违法。

律师解读

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岫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对本行政区域作出征收决定后,应及时对案涉房屋进行补偿,不应不合理拖延履行补偿职责,致使被征收房屋、土地长期处于被征收而未获得补偿的状态,对被征收人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本案该区政府一直拖延履行补偿明显违反该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故该区人民政府申请再审的理由不能成立。(整理/本报记者 陈彦杰)

李岫岩

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主任,济南市第八届律师协会理事,征收拆迁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专长行政法律事务,担任多家行政机关、征收项目指挥部法律顾问,代理了大量在国内、省内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案件,其代理的案件多次入选国家部委督办案、山东省高院评选的十大案件。

新闻推荐

选购沾化冬枣要“两看一认准”

进入秋季以来,随着各类鲜枣的大量上市,以婆枣、铃枣等普通鲜枣或其他地方的冬枣假冒沾化冬枣的现象时有发生,侵犯了...

山东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山东这个家。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东夷古风也时尚2019-09-20 09:29
评论:(拖延履行补偿职责构成行政不作为)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