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
近日,山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通知,决定在全省面向各类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单位)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在此基础上,力争在2019年至2020年,全省每年培训1万名新型学徒;2021年起,每年力争培训2万名以上新型学徒。
“新型学徒制”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国际社会,德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均广泛开展了“新型学徒制”,形成了各自的经验和发展态势。山东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既是同国际职业教育趋势接轨的必然要求,也是创新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有益实践。
事实上,新中国成立以来,学徒培训一直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上世纪80年代,中国引进了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开展了一些试点工作,这便是“新型学徒制”的雏形。早在2014年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并制订了工作方案,同时确定了第一批参与试点的单位。
近几年来,各地区、各院校在试点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经验。比如,在教育部通知下发之前,广东省中山市就已经制订了相关的工作计划,在7所中职学校和2所高职院校中开展“新型学徒制”试点,并在部分学校及企业探索“英式新型学徒制”教育模式。又如,在“新型学徒制”基础上,安徽省滁州市探索“订单培养”模式,由政府财政“买单”,所有中职生免除学费;在教学的同时,让学生能在企业进行实训,并根据企业的用工需求,及时进行课程调整;到毕业时,学生就能直接进入企业工作,无就业之忧。还比如,江苏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了“园区—企业—学院”合作办学理事会……这些都是非常有参考价值的经验。
通过这些经验,我们也能看到,推进“新型学徒制”,关键在于倒逼校企深度融合。首先,发挥好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各自优势,积极探索实践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同时,紧紧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这个核心,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特别是,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总之,只有持续推进“新型学徒制”,才能培养更多现代工匠,让工匠精神薪火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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