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王铎
漫谈万象
□山东陈广江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元钱……”近日,一张截图在朋友圈流传,经典儿童歌曲《一分钱》被改成了《一元钱》。有人感叹,时光飞逝,过去的“一分钱”“与时俱进”改成了“一元钱”;也有人质疑,这样改编经典,难道不是恶搞吗?原作者是著名音乐家潘振声。他的女儿马莉表示,随意丑化或消解经典的做法,并不值得提倡。(相关报道详见今日本报9版)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一分钱》创作于上世纪60年代。这首经典儿歌已成为无数国人的童年记忆。
“一分钱”的象征意义和教育意义远远大于实际意义,绝不是就钱论钱。儿歌中传递的“不昧一文”的价值观,同样适用于今时今日。
因此,将《一分钱》改为《一元钱》并不是与时俱进。且不说我们应尊重原创、尊重经典,单说用当前的社会发展特征去审视诞生于半个多世纪前的儿歌,如此改动实属画蛇添足,无聊乏味。按照这样的改编逻辑,今后,这首儿歌是否还要改为捡到“十元钱”“一百元”甚至“手机”等?聂耳创作的《卖报歌》,“七个铜板”是否要改?古典文艺作品中的“银子”是否要改?连四大名著恐怕也难以幸免,经典文化存在被解构的危险。
这名改编者的本意也许并非调侃或恶搞经典,但其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上述效果,对青少年会产生不良影响。歌曲中倡导的公德心、不贪不昧等,可能会在调侃与恶搞中被有意无意地消解,长此以往,捡钱交公者可能会成为他人取笑的对象。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前进,儿歌当然也需要与时俱进,但不能简单粗暴对其进行胡编乱改。“一分钱”变为“一元钱”这类肤浅的改编,还是少些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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