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君报道
本报菏泽8月8日讯8月6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晓明带领调研组赴聊城、菏泽两市,就《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草案)》和优化山东省营商环境进行立法调研。
于晓明指出,省人大常委会把制定《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和《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确定为重点立法工作任务,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的具体体现。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听取基层、群众和相关领域的意见建议,力求将两部法规规范的内容调查清楚,将存在的问题把握准确,将解决问题的思路研究透彻,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使其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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