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庞磊)昨日,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后,山东省将突出学校食堂在解决学生集中就餐方面的主渠道作用,2020年底前,基本解决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需求。《意见》指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落实校长及相关负责人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有条件的可以试点家长陪餐制度;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寄宿制学校确有需要设置的,向属地市场监管和卫生监督等单位依法取得许可。严禁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为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自2019年起,各市新建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需求配建食堂;现有学校应创造条件改扩建食堂;不具备食堂配建条件的应以集中配餐方式解决。2020年底前,基本解决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需求。学校食堂新建或者改扩建,教育部门应告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要求,从食堂设计、规划、布局、流程、硬件配备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全省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均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2019年底前,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部达到明厨亮灶要求,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监督。
今后,山东省将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制度。各级各类学校的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应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由县(市、区)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高校由学校或区域内高校联合,分类公开择优选择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单位,全面落实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等制度,并与供货单位签订产品质量责任书,确保“优质、安全、价廉”的食品输入学校食堂。其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20年底前,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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